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(原鞍山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) 2008年招生章程 一、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: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学院部委码:13582 学院地址: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200号 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(独立学院) 办学层次:本科 办学形式: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:校园占地面积13.4万平方米,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.2万平方米,专任教师173 人,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9人,教学仪器设备值 1338.7万元。 二、计划特别说明 1 、计划总数:2008 年招生计划总数1340人,其中面向省内招生1110人,面向外省招生230人。 2. 外语语种要求: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,其他专业学生入学后所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。 3. 男女比例: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。
四、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
2. 学费退费办法 1. 严格遵守教育部、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遵循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 2. 身体健康要求: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文件精神执行。对不能正常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考生不予录取。 3. 调档比例:120% 4. 录取规则: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之上,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,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;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,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。 5.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的考生,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;对降分投档的考生,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。 6.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( 1 )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。 ( 2 )首先按第一志愿所报 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,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。各专业录取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,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。 7.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、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( 1 )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。 ( 2 )录取办法:艺术设计专业,考生 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,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 60% 和高考成绩占 40% 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传 真:0412-6520321 通信地址: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 200 号 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:114044 电子邮箱:zsjy13582@163.com 九、本章程由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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